根据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部令第42号),现对《史家湾社区居委会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、史家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(史家街与规划路西北侧地块)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(第一阶段)》信息公示如下:
史家湾社区居委会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、史家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(史家街与规划路西北侧地块)位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塔湾街道办事处史家湾社区,地块东至史家街,西至用地界,南至规划路,北至用地界。地块总占地面积5967.187㎡,约合8.951亩。地块历史上部分为农用地,部分为村庄,不存在相关工业企业活动。根据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,该地块规划为文化活动用地,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。执行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。
根据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,调查范围原属于瀍河回族区塔湾街道办事处史家湾村,历史上部分为农用地,部分为村庄,农用地主要是菜地,种植白菜萝卜等蔬菜。2012-2013年拆迁后平整为空地,空地状态持续至2015年。2015-2021年场地中部均有临时建筑(附近建设项目活动房)。目前地块内为空地状态。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,周边1000 m范围内不存在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,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、倾倒与填埋现象。综合判断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。
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表明,调查地块内土壤未发现异常情况,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。
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出本次调查结论: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、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,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。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(HJ25.1-2019)中的工作程序,基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,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调查工作,史家湾社区居委会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、史家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(史家街与规划路西北侧地块)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。
土地使用权人: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塔湾街道办事处史家湾社区居民委员会
联系人:来茂林
电话:13937936065
地址:洛阳市瀍河回族区
邮政编码:471000
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:中汽建工(洛阳)检测有限公司
联系人:娄工
电话:13683863079
电子邮件:jody341124@163.com
地址: 洛阳市高新区翠微路4号1幢东辅楼
邮政编码:471000